# 國民黨：今年補繳歷年欠繳黨費順延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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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19/04/blog-post.html
原始發布：2019-04-01T11:47:00.002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原始標籤：新聞稿
主要主題：[黨史、組織與黨務制度](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party-history/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44.439398+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8.4.1   
  
國民黨：今年補繳歷年欠繳黨費順延一日   
  
中國國民黨目前正進行黨員黨費繳納，依黨員繳納辦法規定，有歷年欠繳而需補繳黨費者，應於第一季(3月31日)前繳納，則免除欠繳註記。由於補繳繳費期限適逢星期日假日，中央工作會議今(1)日決定，參照民法相關規定，補繳欠繳黨費截止期限順延一天，黨員以現金繳納之人工繳費者順延至4月1日下午17時截止、黨員以通路 (超商、郵局、信用卡等)繳費者順延至4月1日晚上24時截止。   
  
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繳納黨費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黨員依規定應繳納黨費而未繳交者，暫停一切黨權。黨員補繳未繳期間之黨費後四個月，始恢復應有黨權，但於第一季補繳歷年欠繳黨費者不在此限。補繳最多以追溯四年為限。   
  
黨員於第一季(1月1日至3月31日)補繳歷年欠繳黨費，不受暫停黨權之限，故系統繳費日期於3月31日之後無法輸入1月至3月之日期。由於今年補繳截止日3月31日適逢星期日，近日來熱心黨員不斷向中央反映可否參照行政機關收費規定遇假日應順延。   
  
今日中央工作會議就此進行討論，參照民法第 122 條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會議決議今年補繳歷年欠繳黨費順延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