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發言須知、提案須知、提案用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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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20/07/blog-post_53.html
原始發布：2020-07-06T18:35:00+08:00
內容形式：待確認
原始標籤：全代會專區
主要主題：[黨史、組織與黨務制度](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party-history/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52.324371+08:00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列席同志發言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五章「討論」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訂定，並適用於本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大會)。

二、**出、列席同志欲對大會討論事項發言，須先辦理登記，並公開抽籤發言人及順序。 _每位出、列席同志對每項議案，僅能投遞一張發言登記卡；倘若抽籤時發現某同志投遞張數超過規定，請當次會議主席_**** _取消其對本次大會發言權_**** _。_**

三、大會受理發言登記時間，**自民國 109年9月6日(星期日)會議當天上午9時起，至討論各該議案當次會議開始前5分鐘止**。

四、出、列席同志辦理發言登記，請於前述時間內，將「發言登記卡」(本卡由中央委員會製發，分置「報到處」及「書面意見收件處」)，「依案別」投入「發言登記箱」。**發言登記箱於會議當天上午 9時起，置於大會會場「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大會堂」主席臺前。**

五、大會進行討論前，由當次會議主席邀請一位「中央評議委員會議主席團主席」或「中央評議委員」，至主席臺公開抽籤。

六、除各次大會引言人外；其餘經抽中發言者，依序發言，不得代理、轉讓及調換。

七、大會進行討論時，經會議主席宣告抽中發言同志名單後，如有引言說明，先由引言人發言；其餘輪到發言者即至發言臺，就議案發言。惟會議主席呼名3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八、**討論事項每位發言時間以 3分鐘為限，由議事同志計時。發言2分鐘，按一聲鈴；發言2分30秒，按二聲鈴；發言3分鐘時，按三聲鈴，並關閉擴音系統，發言者即請退離發言臺，並請將「書面發言單」交給議場服務同志，俾便列入紀錄。**

**另外，大會出席人對一般提案或臨時提案補充發言，由大會主席現場裁定每位發言時間。**

九、大會出、列席同志，凡已登記發言，而未及發言；或進行討論時，欲發言而未事先登記者，均請改提書面意見。

十、書面意見之提出，請送至主席臺下「書面意見收件處」，交議事工作同志收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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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列席同志發言須知](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d5JpKYZz47MhjYmxL3OV1q0-Q55jz42/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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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辦理，有關出席人提案重要規定如下：

(一)大會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 _並須有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連署始得成立。（請注意：中央評議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等類「大會列席人員」並非連署人）_**。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

(二)**大會出席人之提案，均交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

二、**本次大會會期僅有一天，大會出席人提案，請以本黨黨務和國家發展為重點；凡屬地方性或個別性提案，不在討論之列** 。

三、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四、** _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_** 時，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 _工整黏貼黨代表連署條碼_** ，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 http://www.kmt.org.tw](http://www.kmt.org.tw/) _點擊首頁「革新團結 重返執政」圖案，進入「_**** _全代會專區_**** _」_****下載使用， _中央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時，提供每位出席人 10張連署條碼貼紙_。**

五、** _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_** 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大會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六、依據本黨「全代會、中評會、中全會、中常會」開會及決議方式改革案，** _本次大會受理出席人提案，自 109年8月3日起至會前兩週8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截止_**。**提案****正本含連署書** 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104】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提案主文****[請電郵至中央考紀會歐陽淦ed_ouck@kmt.org.tw](mailto:%E8%AB%8B%E9%9B%BB%E9%83%B5%E8%87%B3%E4%B8%AD%E5%A4%AE%E8%80%83%E7%B4%80%E6%9C%83%E6%AD%90%E9%99%BD%E6%B7%A6ed_ouck@kmt.org.tw)****及中央行管會陳****[澂am_chenchen@kmt.org.tw](mailto:%E6%BE%82am_chenchen@kmt.org.tw)****兩處，以利編印會議資料等作業，同時將****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彙提大會** 。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 10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前列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考管室專員 _歐陽淦_ ，電話(02) 2173-1326、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 _陳 澂_ ，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

  


<檔案下載>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須知](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99FePZmV6lV2s2b2wL-bgzvbzSKfETq/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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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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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人提： 109年 月 日 案由：   
  
說明：   
  
  
  
  
  
  
  
  
  
辦法：   
  
  
  
  
  
**註：一、提案請依「案由、說明、辦法」順序，分段電腦打字或繕寫清楚。 _連署人應有第二十屆第四次全代會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條碼視同親筆簽名_。**

**二、提案提出時間，自 109年8月3日起至同年8月21日下午5時30分截止。**

**三、為方便條碼機辨識，黏貼條碼請勿超出格線、亦不能摺疊。**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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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人條碼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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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1.**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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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7.** |  **18.**  
**19.** |  **20.** |  **21.**  
**22.** |  **23.** |  **24.**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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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  **25.** |  **2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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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9.** |  **30.**  
**31.** |  **32.** |  **33.**  
**34.** |  **35.** |  **36.**  
**37.** |  **38.** |  **39.**  
**40.** |  **41.** |  **42.**  
**43.** |  **44.** |  **45.**  
**46.** |  **47.** |  **48.**  
**49.** |  **50.** |  **51.**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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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  **52.** |  **53.**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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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6.** |  **57.**  
**58.** |  **59.** |  **60..**  
**61.** |  **62.** |  **63.**  
**64.** |  **65..** |  **66.**  
**87..** |  **68..** |  **69.**  
**70.** |  **71.** |  **72..**  
**73.** |  **74.** |  **75.**  
**76.** |  **77.** |  **78.**  
  
  


(註：連署人數如超過78位，請自行延伸表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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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提案用紙**](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eG-uEbTgsZxSchRdbV5hfGzQN5lgzsS/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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