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全4次會同意備查副主席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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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16-09-04T10:56:00.002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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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5.09.04   
  
19全4次會同意備查副主席人事案  
  
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今(4)日上午同意備查中央委員會所提之副主席人事案，說明如下：  
  
(一)民國105年1月18日本黨第1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第3次會議，朱前主席立倫為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請辭，依據黨章第十七條規定：「…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並於三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其後第一副主席郝龍斌同志亦隨同朱前主席請辭，乃由第二副主席黃敏惠同志代理主席。  
  
(二)本黨於民國105年3月26日舉行主席補選，由洪秀柱同志當選，並於3月30日下午宣誓就職。  
  
(三)洪主席秀柱先於105年5月18日第1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18次會議，提名林政則、胡志強、郝龍斌(按姓名筆劃)等3位同志為本黨副主席；復於6月15日第1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22次會議，提名詹啟賢同志為本黨專任副主席，並核定4位副主席排序依次為詹啟賢同志、胡志強同志、郝龍斌同志、林政則同志。  
  
(四)依據本黨黨章第十七條規定：「…本黨置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經全國代表大會同意任命之。…補選之新主席應提名副主席若干人，經中央常務委員會同意任命，不受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五)茲依全國代表大會慣例，並表對全國黨代表尊重，特將洪主席任命以上4位副主席人事案，報請大會 鑒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