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民黨海外分部委員會選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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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09/01/blog-post_54.html
原始發布：2009-01-21T15:02:00+08:00
內容形式：規章／公告
原始標籤：黨務規章
主要主題：[黨史、組織與黨務制度](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party-history/index.md)
次要主題：[選舉、提名與公投](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elections/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39.888193+08:00

**中華民國95年10月23日第46次中央工作會議通過**

**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海外黨務組織規程》第五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海外分部之委員由所屬黨員直接選舉產生，其**選舉規則於改選日前三個月** 由委員會依據本辦法之原則訂定細則，報中央核備同意後公告舉辦。

  
**第三條**

委員會選舉以召開**黨員大會** 之方式舉辦，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或單記投票行之。採限制連記法者，其連記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之半數。

  
**第四條**

不便召開黨員大會之分部，得採**通訊投票** 選舉，經委員會議決，報中央同意後舉辦之。

  
**第五條**

委員之**選舉與被選舉人** ，均以選舉日期公布前六個月領有黨證，經查驗黨籍無誤並繳足黨費者為限。

  
**第六條**

**選舉投票日** 訂於每任屆滿前之黨慶（十一月廿四日）前後，新屆委員自次年元月一日開始就任。（本條之規定可逐年調整之）

  
**第七條**

委員之選舉應於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立即宣布當選人姓名，經報中央核備後發給**當選證書** 。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中央工作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