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已經成年,為什麼不能投票🗳️
四年前,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雖沒有通過,但獲得許多不分黨派的立委與青年團體的支持。
東吳政治系洪振翔同學指出,民法成年年齡已經下修到18歲,年輕人既然開始承擔納稅等法律責任,公民權利也應該跟著補上。
國民黨青年團副團長徐致遠也補充,18歲可能面對兵役義務,為國奉獻,但卻還不能用選票決定國家的方向。
這樣的權利義務,真的對等嗎?
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把投票年齡定在18歲,台灣應該要接軌國際。
青年團總團長郭又睿直言「沒有選票,青年聲音就容易被忽視;有了選票,社會才會更認真看見青年的權益」。
18歲公民權,是讓權利義務真正對等,也讓年輕人一起參與國家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