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國民黨中央黨部「非不當黨產」國民黨勝訴    不當黨產會「爛訴濫追」終遭司法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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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26-03-11T17:30:00.0010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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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主題：[憲政、司法與政府治理](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governance/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35.474799+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5.3.11

  


原國民黨中央黨部「非不當黨產」國民黨勝訴  

不當黨產會「爛訴濫追」終遭司法打臉

  


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7年認定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為「不當取得財產」，並向國民黨追徵11億3972萬餘元一案，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處分並駁回黨產會上訴，全案確定。中國國民黨今(11)日表示，此一判決再次證明，不當黨產會過去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濫行處分的作法，終究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指出，法院已明確認定，黨產會對於如何認定國民黨係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始終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證據，顯示其處分欠缺事實基礎與法律論證。司法最終判決撤銷處分，不僅還給國民黨公道，也再次揭露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的政治辦案模式。

  


國民黨強調，本案事實十分清楚：相關土地及建物係國民黨於199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無壓低價格情形；後續亦依法進行重建並於2006年出售予張榮發基金會，且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一年內依法申報。至條例公布施行時，該資產早已非本黨所有。黨產會卻仍強行認定為不當黨產並追徵巨額款項，顯然違反法律與事實。

  


國民黨嚴正指出，不當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更動輒提起訴訟、耗費大量司法與社會成本。本案歷經多年訴訟，最終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正是對其「不當處分、不當追繳、不當爛訴」的最好證明。

  


國民黨呼籲，民進黨政府應正視司法判決所揭示的問題，停止將行政機關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也應全面檢討不當黨產會過去的濫權作為。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政治力量都不應凌駕法律之上，更不應以行政權力追殺在野政黨。唯有回歸法治與制度，社會才能真正走向公平與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