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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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24/01/blog-post_23.html
原始發布：2024-01-23T10:38:00.005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原始標籤：新聞稿
主要主題：[憲政、司法與政府治理](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governance/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43.407783+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3.1.23

  


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

  


中國國民黨今(23)日召開「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記者會，立委當選人羅智強、立委當選人翁曉玲、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等出席，提出國會改革的主張，除國會正副院長選舉須採取記名投票的國會陽光法案修法外，也主張：一、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二、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三、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四、制訂藐視國會罪等；強調國民黨將會推動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並發揮最強戰力，讓民進黨政府受到最強力的監督，以捍衛民主自由！

  


呂謦煒表示，過去八年，民進黨一黨獨大執政下，多數暴力、民選獨裁，反對者動輒被「查水表」，有異見的新聞台更是直接被關台，執政的民進黨更是貪汙腐敗，人民的民主自由得不到保障，因此多數民意反對民進黨繼續執政，要求在野勢力積極監督政府。他強調，國民黨將會進行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避免一黨獨大、贏者全拿的民主獨裁，更進一步深化民主。

  


呂謦煒並指出，國民黨已經展現團結決心與監督力量，宣示國民黨全體一致通過提名「韓江配」參選立法院正副院長，強調國民黨作為新國會最大黨，將堅定不移展現在野監督制衡的力量，發揮最強戰力，並將積極推動國會改革與陽光法案，讓民進黨政府受到最強力的監督，以捍衛民主自由！

  


羅智強表示，監督與改革是未來國民黨在新國會對選民的兩大責任，監督民進黨的施政，推動國會改革，這是未來國民黨進到立法院，所有立委會努力實現的兩大責任。他強調，鑒於過去民進黨完全執政情況下，立法院淪為橡皮圖章，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這情況導致許多國會改革的意見無法推動，也導致很多民主的亂象，濫權宇踐踏人民言論自由的情況不斷發生。

  


為此，羅智強指出，國民黨提出五項第一波新民主制衡的改革方案，有關國會陽光法案的立場，將推動公開無記名投票至開放記名投票修法，讓國會正副院長的選舉必須採取記名投票，此非國民黨最早提出，民進黨2016年就提出國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國會議長選舉改記名投票，但民進黨取得政權後就忘記改革承諾，國民黨要延續民進黨無法完成這個改革承諾。

  


至於強化國會監督，確實發揮監督制衡力量部分則主張：一、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二、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三、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四、制訂藐視國會罪。羅智強表示，這些都是國民黨改革起手的第一步；邀請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常態化，避免發生所謂745天總統神影消失的蔡英文事件，745天不面對媒體、記者，不面對任何的對於國家大政的人民關切。

  


有關國會的調查權跟聽證權，羅智強指出，這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慣例與法治，未來希望能夠讓民主制衡的力量可以更紮實，包括制定藐視國會罪，他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時，吳秀梅居然可當眾藐視執政黨立委，那行政官員還會尊重哪一個立法委員？他強調，藐視國會、做偽證、妨礙國會調查都是重罪，有必要積極建立國會調查聽證跟藐視國會的相關法制，才能夠確保行政單位能做到蔡英文曾經承諾的謙卑、謙卑再謙卑，能夠面對民意的檢驗。

  


翁曉玲指出，推動國會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在各縣市議會早就這麼做，對正副議長選舉，明定於地方制度法中，允許記名投票，且經過大法官會議確認，記名投票可說是議員對政黨與選民的負責態度，立委同樣也是對政黨選民負責，這是政黨政治合理、合法的作法。 

  


翁曉玲並表示，有關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立法院應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一更明確的訂定，強制要求總統每年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應該法制化與制度化；至於行政權真正對立法權負責的展現，目前只有獨立機關首長須經過立院同意，未來重要的部會首長應該比照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權，必須經過立院同意，對於不適任首長，既然當初經過立院同意，如果任職中有違法不適任，立院可以提出行使解任權，這些都可以於未來國會改革中進行討論。

  


有關賦予立委文件調閱權部分，翁曉玲認為，現行制度遠遠不夠，大法官歷任解釋中也都認可立法院可擁有調查權，這也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時非常重要輔助的權利，希望未來能夠將明文化。至於藐視國會罪，也是未來必須要更加努力推動，予以明文化，才能夠強化立法院監督行政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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