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競選補貼款不是馬總統的錢 蔡主席勿放縱民進黨發言人無端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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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15-01-10T16:33: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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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主題：[選舉、提名與公投](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elections/index.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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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4.01.10  
  
  
**國民黨：競選補貼款不是馬總統的錢 蔡主席勿放縱民進黨發言人無端指控**  
  
針對馬英九總統兩次總統大選後競選補貼款的所有權與去向，昨日民進黨中央與部分政論節目名嘴罔顧國民黨澄清聲明，繼續提出各種荒謬指控，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10）日再度嚴正駁斥。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指稱國民黨扮演「代支代付角色」，質疑是馬總統「把4億多選舉補助款拿走」。陳以信指出，徐佳青是民進黨發言人，她的發言代表民進黨，不是個人看法。因此她的發言就是國內最大在野黨對執政黨的嚴厲指控，不容許有任何「空口說白話」空間，他強烈要求民進黨「敢說敢當」，既然對國民黨提出正式指控，就必須拿出真憑實據，否則民進黨與蔡英文主席就必須負起法律與政治責任！  
  
陳以信並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明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這與其他公職候選人競選費用的補貼，係由候選人個人向選委會領取的方式完全不同，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3項也有明文規定。換言之，法律已清楚規定，總統選舉的費用補貼，與其他公職候選人不同。馬總統兩次選舉的兩筆補貼款，依法本來就該由國民黨領取，因為總統候選人的補貼，不屬於候選人，而全部屬於推薦該候選人的國民黨。民進黨幾次總統大選，也是適用相同規定。  
  
至於姚立明所說「錢屬於馬總統的」，則證明姚根本連相關法律規定都不知道！陳以信強調，補貼款「根本就不是馬總統的錢」，更不可能由馬總統來「捐給」國民黨。因此鍾年晃與王定宇錯把補貼款當成「政治獻金」，進而批評馬總統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程序，或是與國民黨政治獻金申報數字不符等指控，實在越說越離譜，令人啼笑皆非，完全不值一駁！  
  
徐佳青與周玉蔻還質疑兩筆款項國民黨領取後如何花用？陳以信指出，國民黨每年黨務經費收支出都有嚴謹程序與帳目，每年財務報告都依法經由會計師簽證，經過中常會核定後，向內政部提交決算書。因此所有經費收支都很清楚，有質疑的人歡迎上網去查！而不論如何，國民黨依法領取的補貼如何使用，是國民黨內部的事，與徐、周兩位何干？她們憑什麼指三道四？陳以信更痛批民進黨與名嘴們有「雙重標準」，為何單把矛頭指向國民黨，卻不去質疑民進黨的補貼款？為何不去問問民進黨與蔡主席近2億元的補貼款又是怎麼花的呢？為何不叫民進黨也把所有帳目公開出來呢？  
  
陳以信痛斥，這些不實言論顯示，民進黨與部分名嘴不是不懂法律，就是惡意曲解法律，不然就是憑空捏造，對馬總統與國民黨提出無端指控，不僅嚴重傷害臺灣言論市場的品質，更是一再誤導與混淆國人視聽。他呼籲以上人士應該立即停止發表相關不符事實、不合法律的言論，尤其民進黨蔡主席本人參加過上次總統選舉，應該瞭解競選補助的法律規定，蔡主席不該繼續縱容民進黨發言人繼續污衊下去，否則她就該代表民進黨，負起汙衊國民黨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