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蛋賄選還不夠?

賴政府竟成「黃家輔選隊」

今天我和王鴻薇委員、凌濤議員共同在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嚴正揭發一起涉及「公器私用、踐踏行政中立、特權侵占國有地」的離譜事件!

10 月 3 日,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黃世杰在中壢盛大舉辦造勢大會,連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都親自到場站台背書。執政黨高層傾巢而出、聲勢浩大,但我們要嚴肅追問:這場造勢,到底是踩在誰的土地上?

我們查證地籍謄本,活動場地所在的中壢「中運段 145 地號」,是屬於「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的國有公用土地!依據《國有財產法》與《農田水利法》,公產有法定的公用用途與業務規範。今天我們正式提出「三大質疑」,要求農業部與農水署交代清楚:

1.公用土地何時包含「選舉造勢」?法規授權在哪裡?

《國有財產法》第 28 條明文規定:公用財產不得擅為收益或提供非業務使用。請問農業部:中運段 145 地號的使用用途,哪一條寫著可以出借給私人候選人辦政治造勢?農業部又是依據哪一項法規授權,允許將水利用地以「日租借」方式出借辦選舉活動?

2.是依法核准,還是黃家父子「靠特權施壓公務員」?

黃世杰的父親黃金德,正是農水署主管的「財團法人農田水利發展研究基金會」董事長。請問農業部:是不是黃金德在背後牽線、施壓基層公務員?公務機關面對總統、行政院長親自到場,是不是就帶頭違反行政中立、讓基層公務員背黑鍋?

3.到底有沒有合法租約?還是事後「先上車後補票」?

數千人的大型造勢,搭舞台、架音響、發電機進駐。如果這場活動沒有合法的申請程序、沒有核准公文、沒有繳納租金與保證金,在法律上就叫做「非法占用公有財產」!請問農業部:若無合法租借公文,後續要如何開罰、如何追繳不當得利?

宇甄要求,農業部立即將所有公文、帳目、清冊全數攤在陽光下,絕不容許黑箱掩護特權,給全體國人一個清楚的交代!

#許宇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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