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毒駕修法問答：真的主張「毒駕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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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26-10-21T20:00:25+08:00
內容形式：政策說明
原始標籤：政策問答、東流生生整理
主要主題：[憲政、司法與政府治理](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governance/index.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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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建立：2026-10-21T20:01:32.680155+08:00

## 一句話摘要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多位國民黨立委，從 2026 年 5 月起提案修改《刑法》第 185 條之 3 等條文，主張**「情節重大」或「累犯」的毒駕致死案件，法定刑最重可到死刑**；單純毒駕也要設最低刑（例如 1 年以上）[1][3][6]。所以「國民黨主張毒駕判死刑」這句話**要講精確** ：不是所有毒駕都判死，而是把死刑放進「毒駕致死」的最重刑度選項；一般毒駕致死，傅崐萁版是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 [3]。進度方面：刑法修正案 7 月 22 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完，量刑條文全部保留、送朝野協商，**截至 2026-10-08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仍是舊法，尚未三讀** [4][5][9]；另一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毒駕加重罰則已在 7 月 28 日三讀 [7]。

## 修法重點

  1. **毒駕致死最重可處死刑（刑法第 185 條之 3）** ：國民黨團 5 月 26 日提出三項修法方向，第一項就是把「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寫進刑法第 185 條之 3 [1][2]。
  2. **毒駕和酒駕分開、另立專條（傅崐萁等領銜版，擬增訂刑法第 185 條之 5）** ：單純毒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致死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情節重大者得處死刑」；10 年內再犯致死，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併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3]。
  3. **單純毒駕設 1 年最低刑、累犯致死最重死刑（賴士葆等版）** ：單純毒駕 1 年以上 5 年以下、得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累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6]。
  4. **毒駕緩刑一定要戒癮（刑法第 74 條）** ：把法院「得」命完成戒癮治療，改成「應」命完成，緩刑期間還要定期或不定期採驗 [8]。
  5. **大麻降級或除列要先過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 ：法律列管的毒品要降級或除列，須經立法院事前同意 [8]。
  6. **唾液快篩入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33、36 條）** ：國民黨立委要求儘速入法；相關條文目前保留協商中，尚無法源 [8]。
  7. **車輛沒入、乘客連帶、累犯不得易科罰金** ：國民黨團 5 月提出毒駕車輛沒入、同車 18 歲以上乘客負連帶責任、累犯不得易科罰金並限制假釋 [1][2]。其中車輛沒入與乘客罰鍰（6,000 至 1 萬 5,000 元）已隨 7 月 28 日三讀的道交條例修正上路；乘客的**刑事** 責任未見入法 [7]。條號：查不到報導列出的道交條例條號。
  8. **對照：行政院版（未列死刑）** ：單純毒駕 5 年以下；致重傷 3 至 10 年；致死 5 至 12 年；10 年內再犯致死最重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 [4][5]。



## 國民黨立委與黨團的公開說法

  * 洪孟楷（2026-05-26，國民黨團記者會）：「吸毒開車比酒駕還嚴重100倍，車輛已經不是交通工具了，是殺人兇器。」[1]
  * 洪孟楷（2026-05-26）：「我們會在最快的時間送出修正提案，撞死人最高判處死刑，要你負起應有的刑責。」[10]
  * 林沛祥（2026-05-26，黨團書記長）：「毒品變化的速度，已經超過制度修正的速度」[2]
  * 許宇甄（2026-05-26，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政府若還用舊方法面對新犯罪，就是讓人民暴露在更大風險之中」[2]
  * 傅崐萁等領銜提案說明（2026-06-11 報導）：「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之行為態樣、危害程度及犯罪特性不同，因此另立185之5專條，將毒駕與酒駕分割處理。」[3]
  * 林沛祥（2026-07-22，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一次撞死人不適用最重刑責，第二次撞死人，法院依然沒有死刑這個選項，次長，人民真的會接受像這樣的標準嗎？」[4]
  * 賴士葆、李彥秀（2026-10-07 記者會）：報導以轉述呈現，未有引號內的直接引語。轉述內容為現行法毒駕沒有最低刑度，「可能只會被判2個月」[6]。
  * 國民黨官網（kmt.org.tw）：查不到這個主題的新聞稿。



## 常見問答

**Q1：國民黨主張毒駕判死刑嗎？** 是，但有條件。國民黨團與多位國民黨立委的提案，是讓「毒駕致死」在情節重大或累犯時，最重可判死刑 [1][3][6]。單純毒駕沒撞到人，提案刑度是有期徒刑（例如 1 年以上 5 年或 7 年以下）[3][6]。

**Q2：毒駕判死刑已經通過了嗎？** 還沒。刑法修正案 7 月 22 日委員會審完，但量刑條文全部保留，送朝野協商 [4][5]。全國法規資料庫到 2026-10-08 的條文，毒駕致死仍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9]。

**Q3：毒駕現在怎麼罰？** 刑事部分，現行刑法第 185 條之 3：毒駕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 3 至 10 年，致重傷 1 至 7 年；10 年內再犯致死，處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 [9]。行政罰部分，7 月 28 日三讀的道交條例改成毒駕一律吊銷駕照、車輛沒入，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 [7]。

**Q4：道交條例三讀改了什麼？** 毒駕首次罰鍰機車最高 12 萬、汽車最高 15 萬，再犯每次加 9 萬、沒有上限；拒絕毒測首次 27 萬、第二次 45 萬 [7]。車主和駕駛不同人也一樣沒入車輛；同車 18 歲以上乘客罰 6,000 至 1 萬 5,000 元 [7]。施行日期：查不到。

**Q5：為什麼有人反對把死刑放進毒駕？** 法務部在審查時說，毒駕致死是「故意加過失的複合型行為」，法定刑若比故意殺人罪還重，要考量罪責相當與比例原則 [5]。國民黨立委則認為，政府版本第一次毒駕致死最重沒有死刑，民眾難以接受 [4][5]。

## 相關問答

  * [沈伯洋 2014 毒品舊文爭議](https://knowledge.kmt.org.tw/articles/a2f4e561-6de7-4412-bf16-62cce0765815/)
  * [蔣萬安 台北市長政見](https://knowledge.kmt.org.tw/articles/e4385858-9024-4a0f-a152-f6768e80d437/)



## 來源清單

  1. 聯合報，〈國民黨團提修刑法、道交條例 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2026-05-26。<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26744>
  2. 中央社，〈毒駕頻傳 國民黨團研擬修法加重刑責〉，2026-05-26。<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5260165.aspx>
  3. 聯合報，〈毒駕層出不窮！朝野拚修法…藍提案最嚴厲「情節重大可判死」〉，2026-06-11。<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60615>
  4. 公視新聞網，〈政院提毒駕累犯致死判無期徒刑 在野盼納入死刑〉，2026-07-22。<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8812>
  5. 中央社，〈立委肯定刑法加重毒駕罰責 對量刑意見不一、保留協商〉，2026-07-22。<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7220173.aspx>
  6. 聯合報（中央社稿），〈遏止毒駕 藍委擬提修法累犯致死最重可判死〉，2026-10-07。<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800135>
  7. 聯合報，〈道交條例三讀 毒駕一律吊銷駕照、沒入車輛〉，2026-07-28。<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655469> ；另見公視，〈道交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毒駕、拒毒測一律吊照〉，2026-07-28。<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9793>
  8. 聯合報，〈反對毒品除罪化 藍委提五大修法：毒駕累犯致死者最重判死刑〉，2026-10-07。<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799732>
  9.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3（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 115-10-08）。[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85-3](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85-3)
  10. 公視新聞網，〈藍委擬修法毒駕最重判死 卓揆：依衡平原則提高刑罰〉，2026-05-26。<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0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