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鴻薇粉專 2026-10-14:昨天，我在黨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黃世杰，違規使用國有土地辦造勢的狀況。本來認為，黃世杰身為法務部政務次長，父親又是土地所有單位董事長，應該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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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26-10-14T17:24: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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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建立：2026-10-14T19:44:33.148334+08:00

昨天，我在黨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黃世杰，違規使用國有土地辦造勢的狀況。本來認為，黃世杰身為法務部政務次長，父親又是土地所有單位董事長，應該自知理虧。沒想到，農業部居然帶著農田水利署出來硬拗。

黃世杰連續兩天，舉辦選舉造勢晚會，使用的這塊土地，根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規定，除非是「年」租金15萬元以下的土地，否則必須公開招標，才能徑予出租。黃世杰非公開招標承租到土地，當然備受質疑。

結果農田水利署出來護航說，因為「兩日租金」金總額為8萬1700元。所以「年租金」不超過15萬，這是公開扯謊曲解法令。

根據同法第21條第5款規定，…「年租金」為「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黃世杰造勢場地公告地價為45,400元/平方公尺，以5%計算租金，「年租金」高達1,242萬元。未來大家可以有樣學樣把高昂租金的國有地出租，化整為零，從公開標租變成私相受授。以後大家都這樣拆租，規避公開招標？

為了護航黃世杰，「兩日租金」硬要拗成「年租金」，這是要告訴我們未來國有土地都可以私相授受？民進黨為了選舉到底要目無法紀到什麼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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