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榮泰議場秀競選文宣　陳以信轟：若拿公務手機助選就依法究責    痛批「上樑不正下樑歪」

知識庫網址：https://knowledge.kmt.org.tw/articles/69f1ed92-2704-4c79-bafa-266f1707ac99/
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26/10/blog-post_704.html
原始發布：2026-10-03T09:0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原始標籤：新聞稿
主要主題：[選舉、提名與公投](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elections/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7T18:32:05.535125+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5.10.3

  


卓榮泰議場秀競選文宣 陳以信轟：若拿公務手機助選就依法究責    痛批「上樑不正下樑歪」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立法院備詢期間，展示沈伯洋競選「船員證」，並由其競選總幹事吳思瑤拍攝公開宣傳，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3）日質疑，卓榮泰當時拿的究竟是不是公務手機？若以公務設備，在公務時間、公務場合配合特定候選人進行競選宣傳，就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20條禁止非因職務需要動用行政資源的規定，應立即調查究責。陳以信痛批，基層公務員被要求嚴守行政中立，行政院長自己卻帶頭模糊行政與選舉界線，「上樑不正，下樑怎麼可能不歪？」

  


陳以信指出，行政院宣稱卓榮泰是在「休息時間」展示「私人手機」，但「休息時間」不是違規使用行政資源的免責金牌，「私人手機」更不能只憑行政院自己說了算。行政院應立即公布，該手機究竟是卓榮泰自行購買、自付門號費用，還是由行政院以公帑購置、配發、列管或支付相關費用？

  


陳以信表示，如果經查確為公務手機，行政院所謂「私人行為、與公務無涉」的說法就自打臉。《公務員服務法》第20條明定，公務員「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公務手機不會因為休息幾分鐘，就突然從政府財產變成私人財產。卓榮泰更不是私人身分到立法院，而是以行政院長身分到議場報告備詢。

  


陳以信進一步質疑，卓榮泰明知吳思瑤身兼沈伯洋競選總幹事，為何還在議場展示沈伯洋競選文宣？卓榮泰是否知道吳思瑤正在拍攝？是否知道照片將由競選團隊公開宣傳？雙方是否事先協調？行政院幕僚有沒有參與拍攝、傳送或處理相關素材？這些都不是一句「休息時間」可以一筆帶過。

  


陳以信強調，卓榮泰雖是政務人員，原則上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直接規範的一般常任公務員，但他正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更應維護行政中立的制度精神。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法律要求基層公務員不能利用行政資源助選，為何行政院長反而可以帶頭示範？上樑自己帶頭踩線，還要下面幾十萬公務員怎麼嚴守行政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