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修正通過
三項核心優勢 強化地方治理能量
地方制度法已施行將近30年,但現行體制已不符快速發展的城市治理需求。為了打破地方治理人事限制,讓行政團隊落實專業分工、精確決策,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同時優化性別保障比例及山地原住民自治區之財政自主空間,國民黨與民眾黨昨(21)日攜手推動《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包括:
✅ 地方民代選舉 性別保障名額不少於1/3 性別平等再升級
為了保障婦女參政權,地方制度法過去明定,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而隨著時代推進, #性別平等 不僅應保障單一性別參政權,亦須兼顧各性別之間的實質平等,本次修正便將 #保障名額 比例的規定,放寬為保障任一性別,且「每四人應有一人」提升為「每三人應有一人」,讓性平觀念再升級,並落實於地方民意代表選舉!
✅保障山地原住民區之財政自主權
過去將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時,未更細緻的討論山地原住民自治區財政問題,導致原住民自治區需大幅仰賴補助款,不利於其自治。
本次修正第83條之7規定,逐年檢討並擴充山地原住民自治區之財源,確保自治量能,保障原住民區之財政自主權!
✅強化地方政府治理量能
為顧及地方政府事務繁多,推展地方政策時亦須兼顧中央交辦事項,本次修法增加直轄市、縣市副首長等人數,強化地方治理量能。
這次修法,國民黨勇敢面對行政體制的沉痾,務實推動改革。我們也成功打破舊時代僵化的行政體制,實現「全民共好、效率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