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河市案牽拖馬郝徵收 國民黨：時代力量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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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15-09-30T15:48: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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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4.09.30  
  
美河市案牽拖馬郝徵收 國民黨：時代力量指鹿為馬  
  
 針對時代力量9月25日於官方臉書，竟以「美河市土地徵收案違憲！馬郝強徵民地」誤導民眾乙事，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奕華今(30)日指出，美河市開發案的土地是於民國80年時，由民進黨尤清縣長徵收，與馬、郝無關。時代力量刻意誤導民眾認知，淪為民進黨的側翼打手，林奕華除了表達最深的遺憾，也呼籲時代力量應立即將相關不實文章與錯誤指控從官方臉書撤除。  
  
 林奕華表示，釋字第732號解釋主要是認定政府機關不得在交通用地必要範圍外，徵收「毗鄰地區土地」。美河市開發案當初係由尤清縣長治下之台北縣政府，於民國79年4月進行新店都市計畫變更案，並進而於80年3月公告徵收；民國88年3月新店都市計畫為了聯合開發案，將這些騰空土地變更為建地者的主管機關亦為台北縣，縣長為蘇貞昌；時代力量硬要牽拖與此無關的馬英九總統及郝龍斌市長，令人費解。  
  
 林奕華指出，台北縣政府的尤清縣長徵收土地，時代力量居然可以當時均還未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及郝龍斌「違憲徵收」，這已經不是合理評論，而是刻意扭曲事實，令人遺憾。  
  
 林奕華也強調，國民黨的立場極為清楚，既然大法官認為相關大眾捷運相關法規違憲，立法院就該儘速檢討有無修法必要，相關行政機關也應依大法官結論研議補救機制，以實際行為彌補並達成地主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