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濟制度緩不濟急 國民黨籲提升國人接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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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21/07/blog-post_29.html
原始發布：2021-07-29T10:53:00.006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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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0.07.29  
  
救濟制度緩不濟急 國民黨籲提升國人接種保障  
  
中國國民黨今(29)日召開「預防接種受害 救濟制度緩不濟急！」記者會，由文傳會主委王育敏、立法委員林奕華、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簡榮宗、青年部主任陳冠安共同召開。國民黨表示，自本土疫情升溫後，疫苗施打率也隨之增加，接種不良反應數逐漸累加，相關致死案例進而影響到國人施打信心。然而，對於新冠疫苗接種後發生不良事件，卻僅能依靠民眾自行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申請救濟，相關救濟機制冗長，導致民眾恐需先行自付高額搶救費用。後續的救濟程序漫長、補償機制不清，現有救濟基金不敷使用，種種破綻皆令人民無所適從、極度不安。  
  
國民黨質疑，常規疫苗接種救濟制度與新冠疫苗救濟制度不能混為一談。儘管指揮官陳時中於二月底時強調，國內已有完善補償機制，會經專家審議過程評斷補償資格及金額；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亦表示，新冠疫苗接種後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將比照其他常規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然而，新冠疫情來得又急又廣，若依照常規接種救濟機制，不僅認定方式過於嚴苛；審議辦法中，針對審議小組完成審定時間平均為期6個月，必要時甚至可再延長3個月，加上撥款流程可達3個月，整體救濟時程恐長達一年。皆顯現，現行救濟制度根本無法面對即時救濟需求。  
  
國民黨指出，目前國際間，如經COVAX機制取得疫苗者，施打後造成身體損害，除去92個中低收入國家直接向WHO申請無過失補償（No-Fault Compensation）；其他經濟發達國家，已有25國設立「特別補償機制」，參考WHO無過失補償方式將補償責任由藥廠轉移至政府。呼籲我國政府，也應參考國際方式，將此次新冠疫苗大規模接種視為特殊情況，另行成立審議小組與基金，盡速研議相關審議辦法，以提供人民及時、完善、切合的救濟制度。本次臨時會國民黨團成功爭取到，因新冠染疫身亡者喪葬慰助金10萬元，即是希望政府提供與疫情相應的補償制度。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110年度預算書，現有基金約為2億1533萬元，恐不足以支應大量的不良反應通報案；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規定，因預防接種致死者給付金額50萬至600萬、無法確定因預防接種致死者給付金額30萬至350萬；自衛福部CDC截至7/27資料顯示，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死亡者519位，以最低標準、無法確定因預防接種致死者給付金額30萬元估算，約需1億5570萬元；其餘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1138件，每位給付1～300萬元，約需1138萬到34億多；其他非嚴重不良反應共計2075件，每位最高給付0～20萬元，從輕微者不予救濟到最高給付4.1億多；估計少則需要約1.6億，多則約需70億的給付經費，與目前僅約2.1億基金規模差距甚大，試問這些因施打疫苗造成不良受害的民眾權益該如何受到保障？   
  
國民黨表示，蔡政府去年根本嚴重輕忽疫情、錯估形勢。根據該份預算書，基金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2037萬元，是依廠商申請疫苗檢驗合格劑量每1人劑徵收1.5元之徵收收入。蔡政府去年編列預算時，竟然僅預估今年接種1358萬劑疫苗，其中亦包含其他疾病疫苗，根本未將施打新冠肺炎疫苗當成今年度重要事項，導致基金徵收嚴重不足，造成現今新冠疫苗救濟缺口。  
  
根據衛福部CDC公布的VICP（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會議審議結果，最近一次開會是在6/24，細看審議疫苗種類中並沒有新冠疫苗。自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開始後，截至7月27日止，接獲疫苗不良事件通報已達3732件，高達三千多件不良事件皆未受到妥適處置。民眾為求自保只能仰賴民間推出的疫苗險，據金管會統計至7月14日資料顯示，疫苗險投保件數累計達157萬件；等同7月以來，平均每天就賣出了4萬張疫苗險。  
  
政府大規模推廣新冠疫苗接種，應同步提升國人施打疫苗保障，國民黨提出三點呼籲：  
  
1\. 針對此次新冠疫苗大規模接種，政府應另行設立審議小組與基金：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原編列預算與收入，皆不足以支應此次大量的不良事件通報；另行設立小組與基金，可避免排擠原有常規疫苗救濟申請；更完善的救濟制度，亦有助於民眾配合政府擴大接種政策。  
  
2\. 審議原則應「從速」：縮短審議流程與時間；民眾在接種後，如產生不良反應必須自行籌措醫療費用，還需經過漫長的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流程。依據現行審議辦法，審定時間、撥款流程、其他行政作業，整體救濟時程恐長達一年，更是加重期間心理及經濟負擔。  
  
3\. 審議原則應「從寬」：採無過失補償責任，只要有施打事實與不良反應，即予補償；死亡、傷殘結果是否與疫苗相關，可採推定的因果關係從寬認定。政府採用EUA緊急授權情形下，應承擔更多責任。透過EUA機制將新冠疫苗列為法定傳染病之預防接種藥物，施打後有藥物不良反應，造成死亡或傷殘與藥廠無涉；若執意按現存機制進行接種受害救濟，施打後死亡者，皆需透過解剖等嚴格方法認定，此舉對家屬無疑是二度傷害。  
  
國民黨強調，政府要「衝高疫苗施打率」，讓預防接種成為「必然事件」，民眾配合施打疫苗缺乏選擇權，絕不可將救濟、補償責任推給民眾自理，相關救濟制度不能遇到再補。要讓人民能夠安心打疫苗，就要提出更周全的補償與救濟機制，以獲人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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