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運鵬網路人設破滅？箝制言論自由歷程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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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22/08/blog-post_22.html
原始發布：2022-08-22T11:03:00.0020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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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主題：[憲政、司法與政府治理](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governance/index.md)
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43.253717+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1.8.22

  


鄭運鵬網路人設破滅？箝制言論自由歷程大公開！

  


中國國民黨今 (22) 日舉行「鄭運鵬網路人設破滅？箝制言論自由歷程大公開！」記者會，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律師暨國政基金會產創中心召集人簡榮宗、國民黨副發言人周羿希等出席。國民黨抨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推出後，輿論譁然，此案若通過，政府便可自由認定假訊息、箝制言論自由，平台業者與網友群起抗議，但鄭運鵬竟為之護航，根本是表裡不一的候選人。鄭運鵬提倡網路管制，不僅大鵬斬智，還斬言論自由！

  


周羿希指出，《數位中介法》草案今年六月由NCC公布，草案明定行政主管機關可警示不當言論，平台不僅可刪文或停權，管理不當更可對平台罰鍰千萬元。但其實最大的詐騙集團就是民進黨，若與政府不同聲音，就無法在網路發聲，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都會消失，無法再監督政府，何況民進黨試圖箝制自由更已不是第一次！鄭運鵬口口聲聲推動十八歲公民權照顧年輕人，卻又在網路上箝制網友言論自由，這就是雙面人、這就是表裡不一！呼籲鄭運鵬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對《數位中介法》的態度，更呼籲政府不要當警總，手不要伸向全國人民，國民黨將抗爭到底。

  


凌濤表示，鄭運鵬是箝制言論自由的慣犯！回顧過往，2017年9月20日鄭運鵬便提案修正《電信法》並增訂《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將使政府得以下令封鎖任何「侵權」的「不適當」網站，迫使網路使用者必須先行自我審查，被稱為台灣史上第二次的網路白色恐怖。2018年12月9日行政院將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增列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若發現有人在社群網站散播假消息，可要求平台業者查核、下架，否則處以罰緩，鄭運鵬竟稱「業者的利益不應該是國家利益的唯一考量」、「業者當然有義務協助下架」；2020年12月22日對《數位通傳法》是否箝制網路言論自由，NCC召開閉門討論會，鄭運鵬表示「總不能說傳統媒體，永遠在法律上面規範限制一大堆，對網路上面卻沒有辦法來做公平競爭。」直到現在鄭運鵬竟還為《數位中介法》緩頰，稱「絕對不會影響言論自由」！鄭運鵬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劣跡斑斑，外表雖是網路友善使用者，骨子裡就是箝制言論自由的白色恐怖，他過去的發言已露餡！「堅下鵬上」後，鄭運鵬臉書曾說「從今天開始要加裝『拘束器』」，後來又喊著要放掉「拘束器」，現在他竟想為全桃園市民加裝管制言論的「拘束器」；他總是在臉書上發迷因，但其實他就是最大的迷因！靠包裝禁不起檢驗，鄭運鵬根本是表裡不一的「林智堅2.0」，桃園未來若要發展成自由的科技城，不能走回頭路讓桃園成為言論審查的示範城市！呼籲蔡政府，不應只是暫緩提案，更應立即撤銷《數位中介法》草案。

  


簡榮宗指出，現在在臉書或推特上都常看到「此言論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的圖文，就是網友用詼諧方式表達對言論管制的害怕。NCC雖說僅是草案還未經委員會議決，但若如此為何要大費周章辦說明會跟公聽會？分明是要強推而踢到民意鐵板！《數位中介法》有四大問題，第一，管制內容太廣泛：第三條列了多個主管機關，除兒少保護、種族歧視外，甚至包括大陸影音管制、選舉罷免等包山包海，網路所有發表之言論都可能落入主管機關管制範圍；第二，管制對象太廣：第四條管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或有實質關聯之業者，但實質關聯定義竟是「可及性」，即使營業地點不在台灣都可能被此法相繩。另外，諸如非營利組織如PTT是否也要被管制、DCARD用戶未滿230萬是否要出稽核報告等，歐盟有分級機制，民進黨政府卻想用一部法管制所有業者，打擊範圍過廣；第三，缺乏隱私權保障：現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明定檢察官僅能針對三年以上重罪發調取票，對網路業者調取相關資料，《數位中介法》第十七條卻僅需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書，無須司法機關判定就可要求業者提供資料，如此一來網路發言根本沒有匿名性！第四就是輿論關注的加註警語，第十八條規定「資訊限制令」在經法院核可前，行政機關可先要求業者加註警語，在內容未知真假、法院還沒判定情況下，適合由行政機關認定嗎？

  


簡榮宗提到，《數位中介法》管制內容包括選務，若候選人在臉書上發文，中選會認為有問題就加註警語，這樣候選人還要不要選？此外，草案明定「資訊限制令」需法院48小時內裁量，但實務上法院很忙，一兩個月能開庭就很厲害，又如何48小時裁定？總統蔡英文在2013年曾抨擊《電信法》第九條，如今《數位中介法》換湯不換藥，性質甚至更加惡劣，民進黨政府卻想硬推，因此若鄭運鵬支持《數位中介法》也毫不訝異。國民黨呼籲執政的民進黨，對法律的要求要有一致性，不應誰執政就換對誰有利的詮釋方式。

  


[![](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hRBKU7cUtUwFzIEy1TColzJj8p8nEPhz9lpmQ2ERBbI343zdHrjQxRTTxfgPQA4bgd7YD0SetP1ssANA-2CNPpsopajkQJho0EHJqr6y7aGpmChyH0x3I2pjsMk0FYzRYykETPfTosbr9HAvDbGnyE-peJTiS9wlCuwXnMPtHF3xQRJKqyNvKPM75p/s320/0822-10.jpg)](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hRBKU7cUtUwFzIEy1TColzJj8p8nEPhz9lpmQ2ERBbI343zdHrjQxRTTxfgPQA4bgd7YD0SetP1ssANA-2CNPpsopajkQJho0EHJqr6y7aGpmChyH0x3I2pjsMk0FYzRYykETPfTosbr9HAvDbGnyE-peJTiS9wlCuwXnMPtHF3xQRJKqyNvKPM75p/s6720/0822-1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