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立明雙重標準 何不要求蔡主席交代總統補貼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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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15-01-13T16:44:00+08:00
內容形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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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主題：[選舉、提名與公投](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elections/index.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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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4.1.13  
  
**國民黨：姚立明雙重標準 何不要求蔡主席交代總統補貼款去向？**  
  
  
針對兩次總統大選馬英九總統競選補貼款，姚立明等名嘴持續於政論節目中無端質疑，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13）日再度嚴正澄清與駁斥。他批評名嘴有雙重標準，質疑為何不敢要求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也對外公開總統競選補貼款去向？  
  
姚立明於節目中辯稱，《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1條第1項是指補助該給總統候選人，陳以信斥姚說法嚴重曲解法律。他指出該處條文明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到當選票數三分之一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目的是規範中選會給予補貼的責任與要件。至於補貼對象為何？則清楚規範在同條第2項中：「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他反問，若真如姚所說補貼該給總統候選人，為何法律不乾脆寫明由候選人領取即可，竟然還要大費周章寫明非得推薦政黨才能領取？甚至如果候選人是由兩個政黨共同推薦，還一定要兩個政黨共同領取才行？  
  
陳以信指出，如果總統競選補貼應該屬於總統候選人個人，法律就會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3項所清楚寫明，直接由候選人領取。他強調，兩處法律條文明顯規定不同，姚立明身為法學博士、教授竟然完全看不出來相異之處？顯然背後另有居心。  
  
至於陳立宏指稱國民黨領取補貼款後「根本沒有入帳」，陳以信痛批為胡扯一通。他指出，國民黨每年度黨務經費收支都有嚴謹程序與帳目，財務報告都依法經由會計師簽證，經中常會核定後向內政部提交決算書。他批評，陳立宏看不懂法律相關規定，才會錯把總統補貼款當作政治獻金。他強調，兩者完全不同，競選補貼款不是政治獻金，當然與國民黨向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帳目沒有關係。更何況兩筆補貼款都由國民黨直接領取，根本不屬馬總統所有，陳立宏是要叫馬總統怎麼捐呢？這項質疑根本令人啼笑皆非！  
  
姚立明還公開質疑國民黨「選舉的錢不用交代，合理嗎？」陳以信則反批，不管是補貼款與政治獻金帳目，國民黨早已清楚交代，反倒是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有沒有公開交代呢？既然姚敢嗆國民黨不交代不合理，為何不去質疑蔡主席總統選後補貼款近2億元那裡去了呢？他痛斥，姚立明如果不是雙重標準，他可不可以捫心自問一下，他所擔任董事的小英基金會，背後的錢哪裡來的呢？難道他不該也要求民進黨與蔡主席，如同他要求國民黨與馬總統一樣，公開補貼款帳目對外界清楚交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