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3次全體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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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15/11/193.html
原始發布：2015-11-10T17:48:00.002000+08:00
內容形式：待確認
原始標籤：19屆3中全會
主要主題：[黨史、組織與黨務制度](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party-history/index.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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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1第19屆第72次工作會議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議事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會議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並須有出席人5人以上之連署始得成立。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註：請注意「候補中央委員並非出席人」。  
  
  
二、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3次全體會議(簡稱3中全會)出席人提案請以「達成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勝選」暨「本黨和國家的發展」為重點；凡屬地方性或個別性提案，不在討論之列。  
  
  
三、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四、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工整黏貼中央委員連署條碼，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kmt.org.tw](http://www.kmt.org.tw/)「第19屆3中全會專區」下載使用，中央委員會提供每位出席人連署條碼貼紙「5」張。  
  
  
五、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六、3中全會受理出席人(中央委員)提案，訂於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截止。提案正本含連署書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臺北市中山區104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提案主文另請電郵至考紀會考管室主任洪碧姬ed_peggyhong@kmt.org.tw及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am_chenchen@kmt.org.tw，以利編印會議資料等作業，同時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提報第19屆3中全會。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1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考管室主任洪碧姬，電話(02) 2173-1324、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