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提案用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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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www.kmt.org.tw/2015/05/193_6.html
原始發布：2015-05-12T12:15:00+08:00
內容形式：待確認
原始標籤：第19全3次會議
主要主題：[黨史、組織與黨務制度](https://knowledge.kmt.org.tw/topics/party-history/index.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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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

  
  


104.05.11第19屆第72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辦理，有關出席人提案重要規定如下：  
  
(一)大會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並須有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連署始得成立。（請注意：中央評議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等類「大會列席人員」並非連署人）。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  
  
(二)大會出席人之提案，均交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本次大會會期僅有半天，大會出席人提案，請以本黨和國家發展為重點；凡屬地方性或個別性提案，不在討論之列。  
  
三、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四、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時，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工整黏貼黨代表連署條碼，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kmt.org.tw「第19全第3次會議專區」下載使用，中央委員會將配合6月初寄發開會通知，提供每位出席人連署條碼貼紙「10」張。  
  
五、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大會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六、依據本黨「全代會、中評會、中全會、中常會」開會及決議方式改革案，本次大會受理出席人提案，自104年6月1日起至同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截止。提案正本含連署書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臺北市中山區104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提案主文請電郵至考紀會考管室洪碧姬ed_peggyhong@kmt.org.tw及行管會總務室陳 澂am_chenchen@kmt.org.tw兩處，以利編印會議資料等作業，同時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彙報大會。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10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前列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考管室主任洪碧姬，電話(02) 2173-1324、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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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http://attach.kmt.org.tw/download.aspx?attach=5c90badb-9c8d-49d2-940e-3d8e20d3a68b)  
[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提案用紙)](http://attach.kmt.org.tw/download.aspx?attach=bf290537-47fe-4d68-a89b-6d410ab8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