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我裱框放在辦公室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動議。
這是黨團版本整合的過程中,我一個一個拜託,收集到簽名,最後報請黨團三長同意(他們最後簽名)所催生的4+1版本。
提法案,所謂的「版本」,要經過正式提案過程,撤了案,就沒有版本。
同樣,在法案討論過程中,你的「意見」如果不透過簽名連署,形成「修正動議」,那就只是意見。
國假法案在闖關的過程中,民進黨的「版本」通通「撤案」,委員會或協商的「意見」,也沒有形成任何「修正動議」。
所以大院表決時,只有藍白整合版,沒有其他,而民進黨的好同事們,通通投「反對」,望周知。
我是當初內政委員會的召委,整個法案從形成到整合到通過,我全程緊盯,不容任何人搞「認知作戰」。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