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弓飛彈,原本國防部說一定要編特別預算,現在自己改列年度預算,360億,分六年執行。

政府一直說國防建軍非特別預算不可,不然會排擠教育、社福支出,結果強弓飛彈回歸年度預算後照樣執行,有哪一筆教育或社福預算被強弓飛彈排擠嗎?

既然強弓可以用年度預算分年編列,無人機預算分六年編列有何不可?年度預算做得到的事,政府偏要動用特別預算舉債籌錢,說穿了就是想拿無人機刷卡換現金。

卓榮泰院長已經被強弓的預算打臉了,不要再拿特別預算當藉口,趕快副署無人機條例吧!別當削弱國防力量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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