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發起「總統彈劾案」,公聽會,邀集法律專家學者提出意見。一起看看賴清德應該被彈劾的理由:

📌仉桂美 副教授:行政院覆議失敗後,依法應即接受立法院決議並副署公布法案,但賴政府卻一再聲請釋憲,模糊政治與司法界線,恐造成政治問題司法化的憲政危機。此外,總統、閣揆卻拒絕公布三讀通過法案,徹底侵蝕法治國原則。

📌林騰鷂 教授:賴政府有「十大惡行」,包含:違反憲法忠誠義務、不依憲法公布法令、不依法行政、策動大罷免、癱瘓立法功能、國政「選舉化」、破壞司法公信力、憲法法庭違法判決、監察院職權敗壞、施政失能等。彈劾只是「制裁總統的開端」。

📌游毓蘭 理事長:賴政府弊案連連、濫用司法、規避監督、癱瘓憲政,憑空捏造憲法,更踐踏軍警消尊嚴。賴清德曾有「憲法災難說」,但從賴總統本人的行為看來,他才是中華民國憲法的災難。

📌李岳洋 所長:行政院用「拒絕副署」對抗國會的行為,在憲法上完全不合理。行政權本該向立法權負責,更應該遵守法律,若政府不接受國會的決議,可以提出覆議。但覆議失敗後,就必須遵守法律。副署權制衡的對象是總統而非立法院,不應做為抵制法律的手段。

賴清德這一年來執政荒腔走板,執政失能、違反法治,只知道透過行政手段和資源鬥爭在野黨。呼籲全民一起關注彈劾案,制裁毀憲亂政的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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