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民黨 KMT粉專 2026-08-03:協尋賴市長！  南僑開罰、台糖沒事  政府食安雙標、護航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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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26-08-03T20:23: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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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建立：2026-10-07T19:37:08.580254+08:00

協尋賴市長！ 南僑開罰、台糖沒事 政府食安雙標、護航吃案

衛福部、經濟部接連替台糖解釋「不用通報」，然而根據食安法第三條與第七條，「產品」本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政府不是在解釋食安法，而是在替台糖找脫罪理由！

台糖買進中聯油品，且依法進行檢驗，不就表示該油品已屬產品原材料！

當驗出苯駢芘超標，當然形成食安風險通報義務，應即通知主管機關當地衛生局才是！

蘇丹紅事件時，衛福部就曾公開說明，食品業者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就應主動通報。如今到了台糖身上，原料怎麼突然就不算產品、不用通報？

國民黨強調，南僑同樣因為原料油異常未通報，就被裁罰300萬元，台糖同樣驗出問題原料，卻被中央說「不用通報」。明明同一部食安法，為何南僑一套標準、台糖又是另一套標準？

為何政府要包庇台糖吃案？政府為何要當台糖共犯？

台糖有無違法應該依法調查，絕不是由行政官員先替台糖下結論脫罪！

遙想賴清德總統擔任台南市長時為強調重視食安，曾訂定更嚴格的台南市食安自治條例，要求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食品有危害之虞，應於48小時內主動通報。國民黨呼籲現今賴總統協尋當年捍衛食安用心良苦的賴市長，那個把食安當國安的賴市長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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