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掰那麼久,說什麼「作者還沒死」,一口咬定當初說的「在社區中心發放毒品給吸毒者」指的是美沙冬療法,還帶了五十萬大軍洗版別人,那這個是沈伯洋嗎?這一位留言區的「沈伯洋」本人說自己指涉的是溫哥華的「毒品注射屋」,還提到了要「不以懲罰為目的」。
上次說了,沈伯洋愛說謊。
再說一次,沈伯洋愛說謊。
#我反對在社區中心供應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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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最知名的「毒品注射屋」叫 Insite,2003年9月在市中心東區(Downtown Eastside)成立,是北美第一個獲合法授權的監督注射場所。它讓使用者帶著自己取得的毒品,在工作人員監督下使用,目的是降低過量死亡及感染風險。符合場所規定的人,在裡面持有、使用自帶毒品,受到特定法律豁免,不會僅因這項持毒行為被逮捕或起訴。
然而「讓進入場所的人較不容易因過量死亡」,與「解決整個城市的成癮、街頭用毒問題」,是不同層次的成果。後來非法毒品供應中芬太尼的風險增加。Insite研究發現,海洛因相關過量率在研究期間由每千次使用 2.7次增至13次,顯示即使有監督,使用的物質仍可能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