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賴總統協尋當年賴市長  國民黨轟台糖食安雙標：南僑開罰台糖沒事  政府護航吃案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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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布：2026-08-04T08:00: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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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建立：2026-10-04T21:34:50.386416+08:00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5.8.4

  


請賴總統協尋當年賴市長  國民黨轟台糖食安雙標：南僑開罰台糖沒事  政府護航吃案成共犯

  


針對衛福部、經濟部接連替台糖解釋「不用通報」，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4）日批評，政府不是在解釋食安法，而是在替台糖找脫罪理由！他指出，根據食安法第三條與第七條，「產品」本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台糖既已買進中聯油品，並得依食安法授權進行檢驗，足認該油品已屬產品原材料，而當台糖自主驗出苯駢芘超標，當然形成食安風險通報義務，應即通知主管機關當地衛生局才是！

  


陳以信說明，尤其蘇丹紅事件時，衛福部就曾公開說明，食品業者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就應主動通報。如今到了台糖身上，原料怎麼突然就不算產品、不用通報？他抨擊，南僑同樣因為原料油異常未通報，就被裁罰300萬元，台糖同樣驗出問題原料，卻被中央說「不用通報」。明明同一部食安法，為何南僑一套標準、台糖又是另一套標準？為何政府要包庇台糖吃案？政府為何要當台糖共犯？他強調，台糖有無違法應該依法調查，絕不是由行政官員先替台糖下結論脫罪！

  


陳以信進一步指出，賴清德總統擔任台南市長時為強調重視食安，曾訂定更嚴格的台南市食安自治條例，要求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食品有危害之虞，應於48小時內主動通報。陳以信肯定當年賴市長強化食安用心良苦，但他也呼籲現今賴總統協尋賴市長，質問當年那個把食安當國安的賴市長到哪裡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