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摘要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多位國民黨立委,從 2026 年 5 月起提案修改《刑法》第 185 條之 3 等條文,主張**「情節重大」或「累犯」的毒駕致死案件,法定刑最重可到死刑**;單純毒駕也要設最低刑(例如 1 年以上)[1][3][6]。所以「國民黨主張毒駕判死刑」這句話要講精確:不是所有毒駕都判死,而是把死刑放進「毒駕致死」的最重刑度選項;一般毒駕致死,傅崐萁版是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 [3]。進度方面:刑法修正案 7 月 22 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完,量刑條文全部保留、送朝野協商,截至 2026-10-08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仍是舊法,尚未三讀 [4][5][9];另一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毒駕加重罰則已在 7 月 28 日三讀 [7]。
修法重點
- 毒駕致死最重可處死刑(刑法第 185 條之 3):國民黨團 5 月 26 日提出三項修法方向,第一項就是把「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寫進刑法第 185 條之 3 [1][2]。
- 毒駕和酒駕分開、另立專條(傅崐萁等領銜版,擬增訂刑法第 185 條之 5):單純毒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致死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情節重大者得處死刑」;10 年內再犯致死,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併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3]。
- 單純毒駕設 1 年最低刑、累犯致死最重死刑(賴士葆等版):單純毒駕 1 年以上 5 年以下、得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累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6]。
- 毒駕緩刑一定要戒癮(刑法第 74 條):把法院「得」命完成戒癮治療,改成「應」命完成,緩刑期間還要定期或不定期採驗 [8]。
- 大麻降級或除列要先過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法律列管的毒品要降級或除列,須經立法院事前同意 [8]。
- 唾液快篩入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33、36 條):國民黨立委要求儘速入法;相關條文目前保留協商中,尚無法源 [8]。
- 車輛沒入、乘客連帶、累犯不得易科罰金:國民黨團 5 月提出毒駕車輛沒入、同車 18 歲以上乘客負連帶責任、累犯不得易科罰金並限制假釋 [1][2]。其中車輛沒入與乘客罰鍰(6,000 至 1 萬 5,000 元)已隨 7 月 28 日三讀的道交條例修正上路;乘客的刑事責任未見入法 [7]。條號:查不到報導列出的道交條例條號。
- 對照:行政院版(未列死刑):單純毒駕 5 年以下;致重傷 3 至 10 年;致死 5 至 12 年;10 年內再犯致死最重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 [4][5]。
國民黨立委與黨團的公開說法
- 洪孟楷(2026-05-26,國民黨團記者會):「吸毒開車比酒駕還嚴重100倍,車輛已經不是交通工具了,是殺人兇器。」[1]
- 洪孟楷(2026-05-26):「我們會在最快的時間送出修正提案,撞死人最高判處死刑,要你負起應有的刑責。」[10]
- 林沛祥(2026-05-26,黨團書記長):「毒品變化的速度,已經超過制度修正的速度」[2]
- 許宇甄(2026-05-26,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政府若還用舊方法面對新犯罪,就是讓人民暴露在更大風險之中」[2]
- 傅崐萁等領銜提案說明(2026-06-11 報導):「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之行為態樣、危害程度及犯罪特性不同,因此另立185之5專條,將毒駕與酒駕分割處理。」[3]
- 林沛祥(2026-07-22,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一次撞死人不適用最重刑責,第二次撞死人,法院依然沒有死刑這個選項,次長,人民真的會接受像這樣的標準嗎?」[4]
- 賴士葆、李彥秀(2026-10-07 記者會):報導以轉述呈現,未有引號內的直接引語。轉述內容為現行法毒駕沒有最低刑度,「可能只會被判2個月」[6]。
- 國民黨官網(kmt.org.tw):查不到這個主題的新聞稿。
常見問答
Q1:國民黨主張毒駕判死刑嗎? 是,但有條件。國民黨團與多位國民黨立委的提案,是讓「毒駕致死」在情節重大或累犯時,最重可判死刑 [1][3][6]。單純毒駕沒撞到人,提案刑度是有期徒刑(例如 1 年以上 5 年或 7 年以下)[3][6]。
Q2:毒駕判死刑已經通過了嗎? 還沒。刑法修正案 7 月 22 日委員會審完,但量刑條文全部保留,送朝野協商 [4][5]。全國法規資料庫到 2026-10-08 的條文,毒駕致死仍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9]。
Q3:毒駕現在怎麼罰? 刑事部分,現行刑法第 185 條之 3:毒駕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 3 至 10 年,致重傷 1 至 7 年;10 年內再犯致死,處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 [9]。行政罰部分,7 月 28 日三讀的道交條例改成毒駕一律吊銷駕照、車輛沒入,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 [7]。
Q4:道交條例三讀改了什麼? 毒駕首次罰鍰機車最高 12 萬、汽車最高 15 萬,再犯每次加 9 萬、沒有上限;拒絕毒測首次 27 萬、第二次 45 萬 [7]。車主和駕駛不同人也一樣沒入車輛;同車 18 歲以上乘客罰 6,000 至 1 萬 5,000 元 [7]。施行日期:查不到。
Q5:為什麼有人反對把死刑放進毒駕? 法務部在審查時說,毒駕致死是「故意加過失的複合型行為」,法定刑若比故意殺人罪還重,要考量罪責相當與比例原則 [5]。國民黨立委則認為,政府版本第一次毒駕致死最重沒有死刑,民眾難以接受 [4][5]。
相關問答
來源清單
- 聯合報,〈國民黨團提修刑法、道交條例 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2026-05-26。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26744
- 中央社,〈毒駕頻傳 國民黨團研擬修法加重刑責〉,2026-05-26。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5260165.aspx
- 聯合報,〈毒駕層出不窮!朝野拚修法…藍提案最嚴厲「情節重大可判死」〉,2026-06-11。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60615
- 公視新聞網,〈政院提毒駕累犯致死判無期徒刑 在野盼納入死刑〉,2026-07-22。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8812
- 中央社,〈立委肯定刑法加重毒駕罰責 對量刑意見不一、保留協商〉,2026-07-22。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7220173.aspx
- 聯合報(中央社稿),〈遏止毒駕 藍委擬提修法累犯致死最重可判死〉,2026-10-07。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800135
- 聯合報,〈道交條例三讀 毒駕一律吊銷駕照、沒入車輛〉,2026-07-28。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655469 ;另見公視,〈道交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毒駕、拒毒測一律吊照〉,2026-07-28。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9793
- 聯合報,〈反對毒品除罪化 藍委提五大修法:毒駕累犯致死者最重判死刑〉,2026-10-07。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799732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3(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 115-10-08)。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85-3
- 公視新聞網,〈藍委擬修法毒駕最重判死 卓揆:依衡平原則提高刑罰〉,2026-05-26。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0037